万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万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万熠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第3.5.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华女士: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至今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学系主任、山东大学税务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兼职有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全国税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经济与财政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济南市税务学会副会长。兼任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李华女士于2020年4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和科创版独立董事课程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李华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第3.5.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杰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3月出生,工学博士,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年7月至1993年11月在原莱阳化工厂(现华源莱动)工作,曾任车间副主任;1993年11月至2004.3工作与莱阳农学院(现青岛农业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2004.3至今在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作,曾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航空构件制造技术及装备研究中心主任,济南市泉城产业领域人才。社会兼职有国防科技工业树脂基结构复合材料技术应用创新中心理事、《激光杂志》编辑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协会高级会员、中国复合材料协会高级会员。
孙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孙杰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第3.5.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崇海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工学博士、齐鲁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部教授,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1999年4月至今在齐鲁工业大学工作,先后获评讲师、副教授、教授,历任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研究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现任齐鲁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部主任、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荣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山东省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社会兼职有中国机械工业金属切削刀具技术协会切削先进技术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切削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济南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第十四、十五届济南市政协委员,第九、十届长清区政协委员。
许崇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崇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许崇海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第3.5.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兰锋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山东交通工程总公司助理工程师,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办公室主任、会员部主任、财务负责人,招商证券济南泉城路营业部高级市场经理兼工会主席,枣庄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挂职副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山东分公司机构业务经理兼工会主席,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员、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山东索力得焊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开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梁兰锋先生于2019年3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独立董事课程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梁兰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兰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梁兰锋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第3.5.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刘新全先生、王晓晓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刘新全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党员,大学专科学历。1994年8月至今在山东章鼓工作,历任公司团委书记、公司办公室主任、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党委委员、电气公司经理、监事会副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除此以外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新全先生持有山东章鼓股份126,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新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刘新全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晓晓女士: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9月出生,党员,本科学历,2009年7月进入山东同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曾任业务部副主任、担保部主任;现任济南市章丘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以外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晓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王晓晓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山东章鼓”)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监事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都同意选举高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高科先生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完成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高科先生: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本科学历,1994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曾任公司鼓风机研究所设计一部主任、鼓风机研究所所长、副厂长;曾荣获章丘市第六批专业方面技术拔尖人才、济南市第八批青年科技奖等荣誉称号。现任山东章鼓鼓风机研究所所长;职工代表监事;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任鼓风机创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高科先生持有山东章鼓股份161,600股,占山东章鼓总股本的0.05%,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高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高科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润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徐东升先生、张宏女士、董明晓女士、戴汝泉先生、徐波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永证审字(2022)第1100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590.83万元,同比增加50.21%,公司实现盈利11,386.59万元,同比增加23.22%,实现总利润11,454.54万元,同比增长23.71%,实现净利润10,811.50万元,同比增长32.63%,其中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10,489.72万元,同比增长28.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35.02万元,同比增长9.55%,每股盈利0.3362元,同比增长28.62%。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拟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将刊登在2022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公司拟与山东章晃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山东丰晃铸造有限公司、上海力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拓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章鼓耐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章鼓高孚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翔瑞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产品购销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制订的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报告。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将刊登在2022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联董事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王崇璞先生、张迎启先生、牛余升先生、刘士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永证审字(2022)第110007号审计报告。经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136,407.14 元,减去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13,640.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62,857,054.87 元,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5,879,821.30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末总股本3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块钱(含税),共计派发3,120万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04,679,821.30元结转下一年度,以满足未来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
其中,公司董事、监事的年薪还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登载于2022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022年年薪标准方案》(公告编号:202201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贷款事项及办理银行保函》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有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联席董事长方树鹏生先生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办理贷款事宜,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22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完整、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告编号:2022014)将刊登在2022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发展的策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的营业范围由“罗茨鼓风机、罗茨真空泵及配套产品,离心鼓风机及配套产品,压缩机及配套产品,漩涡风机及配套产品,离心式风机、通风机、轴流风机及其配套产品,水泥成套设备,物料输送成套设备,电控柜,渣浆泵、水泵、污物泵、化工泵及配套产品,供料器,分路阀,仓泵,除尘器,气力输送设备,高、低压配电盘,高、低压电器及配件,铸铁件,铸铝件,柴油机配件,油压千斤顶,橡胶产品的制造,球磨机,烘干机的生产、销售,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浓缩结晶干燥系统工程、节能系统工程、环保系统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浓缩结晶干燥技术、节能技术、环保研发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浓缩结晶产品设计、销售,环保工程、环境污染防治产品设备销售、安装工程、水处理运营;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进出口业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罗茨鼓风机、罗茨真空泵及配套产品,离心鼓风机及配套产品,压缩机及配套产品,漩涡风机及配套产品,离心式风机、通风机、轴流风机及其配套产品,物料输送成套设备,电控柜,智能控制管理系统,物联网平台服务,渣浆泵、水泵、污物泵及配套产品,AI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选矿、选煤智能化工程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技术推广服务,供料器,分路阀,仓泵,除尘器,气力输送设备,高、低压配电盘,高、低压电器及配件,铸铁件,铸铝件的生产、销售,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浓缩结晶干燥系统工程、节能系统工程、环保系统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项目能源(节能)管理运营,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浓缩结晶干燥技术、节能技术、环保研发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浓缩结晶产品设计、销售,环保工程、环境污染防治产品设备销售、安装工程、水处理运营;水处理药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数据软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锂电池生产相关设备,进出口业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增加营业范围事项须经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审批,营业范围最终以工商核准信息为准。同时公司依据营业范围的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共2项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到,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逯光玖先生、牛余升先生、王崇璞先生、刘士华先生、张迎启先生、杨彦文先生、柏泽魁先生、袭吉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以上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来进行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到,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熠先生、李华女士、孙杰先生、许崇海先生、梁兰锋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以上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四。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并经考虑同行业、同地区、同规模的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情况,赞同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定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